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开除、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工资、保险、福利、工伤医疗赔偿等发生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应到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仲裁院的裁决不服的,自接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发生法律效力。
三、到济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1)有仲裁协议,即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要约定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在合同的争议条款中要有这样的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济宁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