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8月30日讯 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日前发布通告,今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
禁行时间为:09月06日零时至09月08日24时;10月01日零时至10月07日24时。
9月6日、10月1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就近驶离。
对违反规定的车辆,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二千元罚款。这也是山东公安交管部门首次发布通告在省内高速路全面禁行危化品运输车。(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 原标题:山东:中秋国庆期间危化车禁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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