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财监﹝2014﹞13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经市政府同意,济宁市从即日起至10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为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此次专项治理内容为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市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成立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1612房间。欢迎社会各界举报,举报电话:0537-2606119,举报信箱:jdjcbgs@163.com。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审计局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