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我市将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规者列入“黑名单”,每季度更新发布一次。其中,严重失信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部门联合惩戒,失去政府在政策、资金、行政审批及评先评优方面的支持和激励。
诚信“红名单”出炉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在诚信“红黑榜”的建立和管理过程中,各部门要做好日常维护和信息收集,对于更正失信行为的主体要在一段时间考察后从“黑名单”中删除,对于新发生的失信行为要及时列入“黑名单”。特别是在发布诚信“红名单”时,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是被其他责任单位列入失信违法“黑名单”的主体,不得在本单位“红名单”中出现。
具体发布内容为:市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市质监局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市环保局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市工商局组织发布AAA级信用企业名录和年度行政处罚工商企业名录;市民政局组织发布年度获得AAA级以上市管社会组织名录和行政处罚市管社会组织名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并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做好信息采集、报送等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情况;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发布办法》发布企业纳税情况“黑名单”;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发布印制非法出版物的单位黑名单;市旅游局发布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从业人员欺诈消费者行为黑名单。
此外,市农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及济宁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还将在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黑名单管理制度,发布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关金融产品营销人员的信用信息。
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 小微企业成信息采集试验区
我市还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小微企业中开展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信息采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等部门负责贯彻实施“加强诚信济宁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扩大社会监督,增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激励约束,加快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任务,成立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履行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管理职能。
在开展诚信创建活动方面,我市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抓好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镇等五类“道德讲堂”建设,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对诚信缺失、不讲信用现象进行分析评议,推动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在生产企业中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在商场、集贸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在食品行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在农村推介“道德信贷”、“信用农户”等经验,引导农民诚实劳动、诚信经营。
另外,还将在全市各学校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编写诚信读本,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诚信意识,并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的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师德评价及评先树优等挂钩,特别要对学术造假、违规办班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开展诚信医院、诚信药店创建活动,树立大医精诚的价值理念。并对旅游从业人员开展诚信教育,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等。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窗口单位是规范重点
在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中,以食品药品、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三大领域为重点,针对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问题,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通过集中梳理和整治食品药品行业制造、包装、销售等各环节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大力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