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六:服务业用电气水热与工业同价
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服务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一律实行备案制。市内房地产等企业可在项目所在地以分公司名义办理项目审批手续、设立银行账号、交纳有关税费,可不再新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执行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 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执行当地居民价格。
■亮点七: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针对服务业企业,我市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并探索民办非营利机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同样待遇试点。
我市将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程序、资金安排和组织保障,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积极稳妥地实施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
■亮点八:设专项资金扶持小微服务业企业
我市将扶持服务业自主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自主创业培训和辅导,帮助个人创办小微服务业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多渠道开拓市场。
2014年至2018年,市政府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作为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服务业自主创业和小微服务业企业发展,给予小额担保贴息和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