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齐鲁网9月25日讯(记者 于刚)近日,家住潍坊东城·新华风景小区的业主王先生拨打潍坊齐鲁网新闻热线0536-8198101向记者反映称,自己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从今年9月10日开始收取停车费,一次性收取一年停车费1380元,如果不缴纳停车费,就不允许车辆进入小区,这让他感到有些气愤,而物业公司则回复称,收取停车费是合理合法的,并且在物价局已备案。
物业贴出的收费告示
业主投诉 不交停车费 车子不让进小区大门
9月24日记者来到了位于新华路玉清街路口的东城·新华风景小区,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2011年搬进该小区的,从搬进来一直到2014年9月,小区物业一直都未收取相关停车费,从9月10日开始,物业开始收取停车费,一次性缴纳一年停车费1380元后给划定固定的停车位,如果不缴纳停车费就不让业主把车开进小区。
“以前一直没缴纳这个钱,现在突然要缴停车费,总得有个说法吧,不能白白交这个冤枉钱,不交停车费就不让把车停在小区,我觉得这有点不太合理,现在晚上只能把车停在小区外边,然后走回家,太不方便了。”住在该小区4号楼的业主陈女士跟记者说道。
小区公共道路上划出的固定车位
物业 方便车辆管理 收费合理
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的物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010年小区开始住人到今年9月份之前确实没收过停车费,但现在小区拥有车辆的业主越来越多,车辆停放比较混乱,之所以收停车费,主要是方便管理小区的车辆,而且不是不让那些没交停车费的业主不准把车开进小区,如果家里真有急事需要用车的,也是可以开进来的,但不能挡道和占用别人的固定车位。”
当记者询问停车费的价位是否合理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局规定每辆车子一个月的停车费应在100块钱左右,小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价格控制在80到120之间,所以小区每月收取115块钱是符合规定的,因为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需要向物价局报批、备案,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在取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后只需在物价局备案即可,目前相关手续即将办理完毕。随后记者致电奎文区物价局,验证了该工作人员的说法。
小区门前停满了车辆
律师 物业限制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业主不交停车费,就不允许进入业主把车开进小区的做法是否合法呢,记者就此事采访到了潍坊王扬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建华律师认为,地上停车位土地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处只享有管理权,而且这种管理权是业主委员会所赋予的。
而如果小区的停车位是小区公共部分划出来的,比如小区的道路上划出来的,这一部分车位必须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并且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所以这部分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收取的费用也是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物业公司对公共车位擅自经营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所以物业对业主的车辆限制进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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