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专项整治
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违规占有、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和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一是做好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用房腾退工作。依据国家标准和政策要求,针对办公室用房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通过“以大调小”、“隔墙开门”、“增加人员”、“清理腾退”等形式进行了整改,市直机关科级以上人员共腾退办公室使用面积8961平方米。二是做好办公用房移交工作。据统计,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其中党政机关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3.9万平方米。目前,28家部门单位完成办公用房清理移交工作,移交总面积3.28万平方米,其中:清空6417平方米,出租15565平方米,出借1429平方米,下属单位占用7219平方米,临时机构占用2188平方米。三是做好办公用房调配工作。根据部门单位办公用房需求,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针对移交房源情况,先后为6家部门单位调配了办公及业务用房,较好地满足了工作需求,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五、开展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清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全市各级各单位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处置的工作原则和处置方式,逐车进行审核确认。在各单位登记自查的基础上,公车主管部门汇总梳理登记上报情况,逐车审查甄别。目前,市直部门单位中经确认属于违规并予以收缴待处置的车辆或已做纠正规范的车辆计46部,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4部(其中包括属省管资产车辆7部车),执法执勤用车12部。具体处理意见或结果是:1.超编超标准配备的36部车辆,报废处置3部,调剂使用4部,统一进行公开拍卖22部。属省管资产的7部车辆的处置,已向涉车单位发函,要求按照资产管理权限,采取拍卖或报废的形式进行处置;2.牌照使用不规范的9部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部、执法执勤用车4部,已全部纠正处理完毕;3.公车挂企业或私人户1部车辆,已经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