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时间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房产交易中心已经完成了变“怀疑式”登记到“保障式”登记的转变,研究并形成《潍坊市房屋登记工作规程》,依法严格收取申请材料,取消搭车审查,做到材料明确、规程统一,方便群众办事。
同时,变“定时定点”服务为“延时预约”服务,由1周5天8小时服务变为1周7天延时预约服务,群众在休息日、节假日、下班后可以预约办理房屋登记,累计开展47次;变“固定流程式”服务为“再造流程式”服务,房屋登记档案信息查询时限,由5个工作日减至3个工作日;受理窗口前台扫描变为整档岗位后置扫描,业务办理速度提高1倍;变“弹性”服务为“刚性”服务,强化受理环节初审、审核责任,加强错件责任追究。
前不久,市房产交易中心审核购房人材料时,不再审验购房人计划生育证明,减少了房屋登记前置审查材料。户口不在市区的购房人将不必回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购房人办理房产证将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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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住房信息
带齐所需证件
“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业务是房产交易中心受理较多的业务之一,办理该业务需携带以下证件: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索引页及相关人员单页)。
2、属集体户口无法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须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已成年(18周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下同)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已满婚姻年龄且单身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4、现役军人持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政治处出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及以上相关资料。
6、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办理时,港澳人员提供回乡证,台湾人员提供台胞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原件及复印件。
7、经济适用房、低保办理人员除提供上面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协助调查证明。
注: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丢失者,可到户口所在地进行补办。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补办,结婚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军人婚姻证明到政治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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