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左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右二),副市长石爱作(左一)在市环保局局长张言申(右一)的陪同下,调研督导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高明摄
◆潘荣钧 高广勇 杨涛
有着“孔孟之乡·运河之都”美誉的山东省济宁市是南水北调治污的重点区域,被国家列为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面临双层压力,济宁市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尤为重要和紧迫。
今年以来,济宁市大力实施生态突破战略,坚持绿化当模范、治水当示范、治气当先行,全面落实生态济宁3年行动计划,以指挥部工作机制展开生态济宁治污攻坚战。
济宁市在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实现较大幅度削减。境内水质整体恢复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水平,为实现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顺利通水作出了积极贡献。
联防联控“铁腕”整治大气污染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济宁市荣获省空气质量改善一等奖。今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前3季度共获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708万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连续3年荣获省政府表彰奖励。济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稳步推进,群众切实感受到了环境明显改善。
绿化当模范
建成市级生态村1134个,新增绿化面积1700余万平方米
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济宁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环保、城建、林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济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个专项指挥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
济宁市人大、市政协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调研,对环境执法工作进行评议,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济宁市将生态济宁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配套政策,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未能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约谈相关负责人,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济宁市大力推进市、县、镇、村4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在市级层面,济宁市重点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五城同创活动,大力营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生态环境。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今年,济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财政投入资金达10亿元。在生态县创建方面,目前,曲阜市已获得省级生态市命名,正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鱼台、泗水、邹城、微山、汶上5个县(市、区)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在生态乡镇创建方面,截至目前,全市140个涉农乡镇中,已建成国家生态乡镇25个、省级生态乡镇90个,另有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已通过核查。今年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31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100多个乡镇通过创建解决了镇驻地污水、垃圾、镇容镇貌问题。
在村级层面,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累计投入资金44.21亿元,整治村庄4734个,硬化道路1.45万公里,新建垃圾中转站340座,购置转运车414辆,新增垃圾池(桶)10万个,新增保洁员1.79万人,新增绿化面积1700余万平方米。全市已建成市级生态村1134个,省级生态村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