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性,严肃上下班纪律,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全面落实好金乡县委金乡县政府提出的“提升年、显效年”要求,胡集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抓手,狠抓机关作风,促进第四季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实行点名制度。所有机关干部都要按时间要求参加点名,因其他公务不能参加点名的,需有安排其任务的领导、部门负责人或本人在点名前通知点名人员;同时规定在全镇召开会议或集体活动时,一律不准请假,会议或活动期间点名未到的,皆按旷工一天处罚。点名结果实行“日登记、周公布、月奖惩”制度,每月末将当月人员考勤情况抄送镇财所,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落实请销假制度。该镇机关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按程序报批后交党政办备查,同时对请假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党政班子成员、总支书记请假,有党委书记批准;部门负责人、管区主任请假,由镇长批准;其他干部请假,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副书记批准。两天以上的由书记批准,请假条交考勤人员管理。
实行值班制度。全体机关干部必须完成镇统一安排的各类值班任务,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职责和要求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刘怀谦 尚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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