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姜异康在查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资料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省委确定,对全省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组成14个检查组,结合省委常委班子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调研工作,对部分市和省直部门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11月25日至26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率领省委第一检查组来济,对济宁市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征求对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市政协主席赵树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市委副书记傅明先和市委常委陪同活动或参加汇报会。
今年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个方面,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压实各级领导责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以“钉钉子”精神抓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源头预防强化权力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在25日下午召开的汇报会上,姜异康和省委检查组听取了我市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姜异康指出,济宁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动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自觉廉洁从政等方面有思路、有举措、有创新、有成效,真正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表现出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他希望我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好。
姜异康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必由之路,是各级党委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提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党的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为贯彻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可靠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紧紧抓住履行“两个责任”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这个关键。要全方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实、全面落实,真正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合力;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肩负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抓住履行主体责任这个关键,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方式方法,确保取得实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与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起来,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途径,把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整改的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一步细化深化实化措施推动解决;要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回潮,务必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