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2月12日讯 (记者 刘岩 张雯婷)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食药监局获悉,自今年以来,山东省食药监局暂停销售违法广告涉及产品43个。其中,全省范围暂停销售产品15个,在青岛、烟台、菏泽等10市暂停销售产品28个;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3类。
在实施暂停销售措施的同时,对拒不执行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依法处理。山东省工商局对全省范围暂停销售的9个产品采取停止广告发布1个月,罚款3万余元的处罚。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近日,山东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已制定《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产品实施暂停销售措施工作规范》,对暂停销售产品遴选遵循原则、暂停销售措施实施的前提条件和程序、恢复产品销售程序等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进一步确保该项行政措施客观、公正、规范执行,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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