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建筑渣土处置管理,有效规范渣土运输行为,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实行渣土运输特许经营管理。明确建筑渣土运输特许经营单位准入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特许经营企业,授予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资格,严肃查处未取得特许经营权而从事渣土运输处理的行为。健全渣土运输准入退出机制,及时清出违规企业。
二、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投标时,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中应明确产生建筑渣土的类别、总量等,并将投标单位与具备市场准入资格的运输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作为投标资格审查的内容。不得将建筑工程渣土委托无资质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进行清运处置,未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三、加强建设工地现场管理。临时堆放的裸露渣土必须用密目网或土工布进行全覆盖; 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工地内的车行道进行硬化,设置封闭围挡、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工地内的保洁作业。建设工地出入口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渣土车出入情况进行监控,逐步接入数字城管平台,搭建联合执法的监管机制。建设工地出入口要设置相关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渣土车未平车厢装载的不得放行。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定期调看工地视频监控记录,对发现的渣土车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问题进行查处。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违反规定倾倒渣土、运输渣土过程中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管理。环卫主管部门要会同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规划建设与城市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渣土专用消纳场,解决倾倒难问题。所有渣土运输单位要将建筑渣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严禁乱倒。要加强渣土消纳场管理,硬化场地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派专人对进出车辆、出入口路面冲洗清扫保洁。采取篷盖、绿化等措施对渣土进行覆盖,防止产生扬尘。
五、建立完善渣土运输全过程监控体系。渣土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纳入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实现对运输车辆的实时、动态监控。车辆必须封盖严密,密闭改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经公安车辆管理机构审验备案。严禁超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泄漏、撒落、飘散载运物。六、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经过环卫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核准,随车携带相关证件,必须纳入正规的渣土运输单位管理,个人不得从事渣土运输经营。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八统一、二规范”行业规范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办理渣土运输通行证。
七、从事渣土运输经营的单位,必须具备道路运输法定经营资质,取得渣土运输资格。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更换使用新型城市智能渣土运输车辆。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定期向相关部门上报数据信息。
八、加强对渣土运输驾驶人的管理。渣土运输驾驶人必须经过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渣土运输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卡》后,持卡上岗。接到单位渣土运输派遣任务后,要检查车况、GPS监控设备完好性,证件齐全有效,方可出车。在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文明驾驶。在城区通行时间为夜间22时至次日5时,按照核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禁止鸣喇叭,严禁闯红灯、使用远光灯、逆行、争道抢行、结队通行,在城区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九、驾驶拼装、改装、报废车辆的,一律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无证驾驶渣土运输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