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新宁小女儿的抽屉里,有一个写着"不许乱动"的小盒子,里面除了女儿珍藏的爸爸用过的一块手表外,一张字迹略显稚嫩的"爸爸我爱你"卡片,寄托着女儿的无比思念,让每个看过这个"秘密"宝盒的人都动容落泪。
2014年5月9日,年仅40岁的金乡县纪委原纪检监察室主任陈新宁带着对亲人的深深眷恋,带着对工作的挚爱不舍,带着对党组织的无限忠诚,永远离开了……
他的不近人情,让党纪国法更加威严有力
纪检监察是得罪人的工作,常常会受到被审查人及相关人员威胁和阻挠,但党纪国法岂容恫吓。2007年,原金乡县土产公司经理申某某因贪污、挪用公款被审查。申某某曾是山东省散打亚军,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关系。办案期间,申某某的一些朋友时不时给陈新宁及同事发恫吓信息,向他们施加压力。陈新宁义正辞严地告诉他们:"法律自会还给申某某一个公道,也会给群众一个明白,你们如果犯了法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快,申某某贪污36万、挪用公款40万的犯罪事实被查清。
2008年,国家七部委联合对超限超载进行专项治理,为此县纪委指定由陈新宁负责超限超载暗访专案组。在县城北部的治超检测站暗访时,陈新宁发现一个异常现象:不少明显超载车辆从治超检查站呼啸而过,畅行无阻,而一些超载不明显的车辆却被治超人员拦下。他隐隐察觉到这里面一定有内情。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其中的内幕:在每月的1至5日,检测站对超载车辆集中发放月票,每辆车价格为5000元,凡购买月票的车辆本月内不再处罚。"典型的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陈新宁气愤地心头一震。取证异常艰难,车主害怕打击报复不愿意作证。陈新宁给他们讲法律、谈利害关系,一次、两次、三次,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终于感动了车主。在铁的事实面前,路政大队大队长王某某低下了头,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11年6月,时任金乡街道三联村村党支部书记的姬某某,在该村土地被征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贪污、受贿54万元被立案查处,陈新宁被指定担任案件的主办人。姬某某的女婿刘某和陈新宁相熟,请求他在案件处理上给予关照,临走时偷偷把5000元钱塞到陈新宁的被子下面。陈新宁不为所动,最终查清姬某某的犯罪事实,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那5000元被陈新宁如数退回。
陈新宁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期间,他和同事们相继查办了县交通局围标串标、收受贿赂、虚增公路面积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窝案;原县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石某和路政科科长杜某为原县人大代表、申达出租车公司经理申某某重大涉黑保护伞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1年间,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真挚热爱,对纪检监察事业不懈追求,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2009年,陈新宁所在的科室被山东省纪委评为"2004-2008年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济宁市纪委监察局、济宁市人社局评为"2009-2013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05年被济宁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全市执纪办案工作先进个人";2005-2012年度连续8年被金乡县委县政府授予"嘉奖"奖励。
无言的行动,诠释纪检干部的大爱情怀
陈新宁把对国家的深情和对人民的热爱都刻在了心里,融进了血液里,用坚定的信念和无言的行动诠释着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大爱情怀。
2011年6月,金乡县开展"千名干部包村联户"工作,陈新宁担任县纪委驻司马镇唐庄村第一书记。进驻唐庄村后的第一时间,陈新宁利用一早一晚时间挨家走访,问需问计于民,了解到村里急需解决修路、电改、排水三大难题。接下来的十几天里,他来回奔波于供电局、财政局等各单位寻求帮助、筹措资金,终于在7月初为村里安装了100千伏的变压器,改造高压线路700多米,低压线路1500多米。刚解决好群众用电问题,陈新宁又开始为铺路忙活起来,他召集召开村两委会议,"咱们说干就干,找施工队算算工程造价,资金问题我去争取。"那一段时间,村民们都看到陈书记黑了瘦了,他总是说"我没事,就是动脑筋、磨嘴皮、多跑腿的事,只要事能办成,苦点累点不算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筹措,终于在9月中旬筹措资金37万元。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陈新宁一有时间就泡在工地上,直到1200米长、3.5米宽的水泥路全部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