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房地产项目遭拍卖、开发商破产的案例正在不断发生。
“我们买的房子要被司法拍卖了,拍卖之后我们将钱房两空。”23日,济宁房地产项目“阳光河畔”的一名“业主”告诉经济导报记者。
“阳光河畔”的开发商是济宁广发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济宁广发置业”)。导报记者了解到,因一笔2400余万元的债务纠纷,“阳光河畔”二期所占的1.2万余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将于本月31日进行司法拍卖。
济宁广发置业的境况并非个例。导报记者注意到,自今年以来,山东至少有10个地产项目走到司法拍卖、开发商破产的境地,地产行业正在进入一个风险高发的“新常态”。
已购房子被拍卖
日前,一则拍卖公告让“阳光河畔”二期项目的“业主们”慌了手脚。
根据青岛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发布的这则公告,受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委托,将在本月31日进行一场司法拍卖,拍卖标的是济宁市车站西路南侧、三里屯村西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被执行人为济宁广发置业。
将被拍卖的两宗土地为济宁国用(2011)第0802110021-1号、济宁国用(2011)第0802110021-2号,占地面积分别为4844平方米、7265平方米。“阳光河畔”二期项目正是坐落在这两块土地上。
更让“业主们”着急的是,本次拍卖还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包括在建住宅建筑面积16282.91平方米、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1916.66平方米,在建商业建筑面积1111.81平方米。而这些房子早已“销售”完毕。
导报记者拿到的一份“业主”名单显示,“阳光河畔”二期项目有150套房子,其中143套为住宅,其余7套为门面房。投资者早已缴纳房款,缴纳比例都在30%以上,还有相当一部分缴纳了全款。已缴房款金额总计4683.34万元,剩余未缴房款为2552.02万元,房款缴纳总比例为64.72%。
而且,很多“业主”已经拿到了房屋钥匙,并开始装修,甚至有部分“业主”已经开始入住。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买的房子为何又遭拍卖?
开发商涉嫌无证销售
刘传航是“阳光河畔”的一名购房者,而且是一个很“忠实”的购房者。“开发商每次催缴房款,我都照办了,甚至连暖气开口费、燃气开口费都已经付了,如今房子却要被拍卖,我想不通。”
刘传航是在2011年6月22日买的房子,当时缴纳30%的房款,金额为10.1837万元;
2012年6月11日,开发商通知刘传航缴纳地下储藏室房款,金额为3.5190万元,刘传航照办了;
2013年年初,开发商再次给刘传航打电话,通知其再缴纳一部分房款,可以打折,刘传航在当年1月8日又缴纳5.2500万元房款;
今年8月份,开发商又催促刘传航缴纳房款,刘传航在当月29日缴纳5万元房款;
房款眼看就要凑齐了,今年11月,开发商通知刘传航缴纳暖气开口费、燃气开口费,总金额1.1470万元,刘传航照办不误。
就这样,刘传航陆陆续续给开发商5次钱,共缴纳了25.0997万元。可刘传航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买的房子会突然被拍卖。
导报记者从济宁市房管局查询到,“阳光河畔”二期项目迄今尚未拿到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该项目尚未取得销售资格,涉嫌违规销售。但就是这样一个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其通过“认购”的形式,吸纳投资者房款4683.34万元。
在刘传航与开发商签署的协议中,其原本签署的是“认购合同”,其他“业主”也是如此。今年8月份,开发商催促投资者们缴纳剩余房款,并称可将“认购合同”改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刘传航就将合同改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我觉得这个合同更有保障一些。”
但“阳光河畔”二期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怎么能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