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纪委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
1月27日讯(记者 高桂菊)纠“四风”、查贪腐、转职能、重预防……今天上午,济宁市纪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向各民主党派、特邀纪检监察员、新闻媒体通报有关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监察,从严正风肃纪,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550件,立查案件154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49人,移送司法机关147人,同比上升93.4%,其中包括查处市司法局原局长石翠杰、梁山县委原副书记李成勇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15起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了改进公务接待、加强公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等16个规范性文件;市纪委成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快速行动小组”,24小时轮流值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全年查处违规违纪问题615起,处理相关责任人7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8人,对47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专项治理“三难”“两公”问题,给予99人党政纪处分
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市纪委深入开展“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两公”(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447个,查处直接责任人44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9人,组织处理280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37起。组织开展了审计发现的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消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决策经济事项等八个方面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查处问题29个,处理相关责任人28人。
调整内设机构,凸显主责主业
根据《济宁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了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总数增加到6个,执纪监督机构占机关内设机构达73.3%,增强了监督力度,主责主业更加凸显;清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39个精简到12个,全市11个县市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部调整完毕。
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加大源头预防力度
制定了《济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组织兖州、嘉祥开展述廉试点等;发挥廉政教育基础性作用,在完成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德廉知识测试工作基础上,开展乡科级党员干部德廉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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