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筑质量稳中有升,但也存在建设标准低、使用期限短、功能不完善、质量通病屡治不止等问题,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要求,一般建筑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纪念性建筑和重要建筑不得低于100年;从2015年开始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
规范建筑材料管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建筑材料监管,完善建筑取样和检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瘦身钢筋”、“粉末砖头”等不合格材料;严格限制可燃材料使用,坚决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保证建筑物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城镇和广大农村要以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为标准进行抗震设计。
建立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制度。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要邀请前期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参加,对住宅内部和相关公共部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逐套逐间进行带水、带电、带负荷分户验收。建立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制度,复核比例不低于10%。
遵循节能环保意识。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的建设理念,确保建筑全寿命期间最大限度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环境污染,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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