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桌实行食品安全台账公示。
查看食品留样情况。
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今年“世界卫生日”的主题为“食品安全”。说到“食品安全”,家长们最关心的就是孩子们在外吃饭的问题,这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学生小饭桌”。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再加上许多家长因工作关系,不能及时照料孩子的饮食,“小饭桌”便应时而生,成为中小学生就餐和休息的场所,但“小饭桌”不同于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它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需要经营者的规范和自觉,更需要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督。
“学生小饭桌”应吃得放心
近年来,“学生小饭桌”作为一种特殊的经营现象,如雨后春笋般在济宁城区发展起来。记者从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至上个月,任城区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小饭桌”已达到260家,而这260家又都集中在任城区辖区范围内,下一步数量还会继续增多,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小饭桌”继续加以公示。
4月7日,记者跟随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学生小饭桌”进行了抽查。工作人员先来到“儒佳教育”,这所“学生小饭桌”因临近学校,规模比较大能容纳200多人。在餐厅内,记者发现桌椅摆放整齐有序且保持得干干净净,就在记者以为可以“收工”时,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董卫东又带着记者直奔厨房:“外表的干净固然重要,但一定要查看实质性的东西,像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加工食品的工具和容器、餐具消毒情况以及食品成品样品留样等。只有这些过关了,才算合格。”一一仔细检查后,未发现有不符合规范的地方。
随后,工作人员又抽查几家“小饭桌”,发现有些“小饭桌”食品留样不规范,有些消毒措施过于简单,还有的资质不够齐全等。董卫东告诉记者:“‘小饭桌’抽检程序看似简单,但反映的却是‘民生大事’。”根据检查、抽查情况发现,城区“小饭桌”水平层次不齐,对外公示的260家“小饭桌”整体上来说还算让人满意,但在某些方面也存在一些小问题,董卫东说,目前,城区仍存在很多不合规范、私自经营的“小饭桌”,下一步他们将对这部分进行重点整治。
多部门共管“学生小饭桌”
为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生校外饮食安全,去年任城区专门印发并实施《济宁市任城区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规定》,这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并结合地方实际加以制定的。条例对“小饭桌”的登记制度、申请与受理条件、经营要求、登记与公示、“小饭桌”监管职责分工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还特别对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特殊情况做了相关的应急处理规定。规定中,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其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外,还需要工商、教育、环保、公安等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在利益的驱动下,很多不合规范的小饭桌还在偷偷经营,甚至玩‘躲猫猫’,这就需要我们今后加大打击力度,以及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努力,才能更好地规范“小饭桌”的健康发展,真正让中小学生吃得安全,让家长送得放心。”董卫东告诉记者,“小饭桌”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的同时,其经营场所还必须具备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冷藏设施、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投入使用,冰箱存放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实行留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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