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法瑞)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名单,兖州法院成为济宁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法院。
去年以来,兖州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贯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规定,调整、充实执行队伍,高标准、严要求,多举并措,确保失信被执行人资料信息录入的及时、准确、完整。截至目前,该院已将2173个自然人和单位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名单公布系统。该院还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在专项行动中,严格适用传唤、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30余名“老赖”,自觉履行了义务,执行标的额340万余元。
同时,该院不断创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方式,在当地主流报刊《今日兖州》设立“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曝光失信“老赖”133名,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搬上大型公共场所的LED显示屏,以最显眼的方式,将“老赖”曝光于阳光下,全方位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利益、个人名誉。去年初冬,家住兖州市区内的刘某因为感觉“不还钱,名单天天挂在广场上,没面子”,主动将15000元执行款交给了执行法官。
此外,该院还积极与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合作,会同银行、工商、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拓宽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采取限制购买列车软卧、限制购买机票、限制融资信贷等惩戒措施,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使其经济利益、交易机会大打折扣,倒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拖欠他人设备款的李某,一直躲在兰州做生意,法院将执行决定由李某家人转交给他,但李某迟迟不履行,法院将其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去年春节前夕,因为失信而未能买到回家过年动车票的李某“主动现身”,打来电话预约将履行全部执行款6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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