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济宁市《山东省信访条例》辅导报告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提升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报告会上,两位省信访局调研处专家详细介绍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并对“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原则、信访代理制度、“阳光信访”制度、信访事项分类办理、首办责任制、信访事项终结、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等《条例》中的主要亮点进行了梳理解读。报告视野开阔、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对于基层做好信访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工作中面临的诸多难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精心组织干部学习,努力提高信访工作能力。要充分运用《条例》中的新思路、新观点、新办法,指导基层信访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信访活动和信访工作,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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