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台 曹务行 嘉祥台 李佳隆)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治理体系,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去年11月,被省人社厅批准为全省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创建试点市。从今天起,本台推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专栏,展现在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创建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做法。今天向您介绍的是市人社局的相关经验。市人社局坚持源头预防与过程调控并重,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开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绿色通道”,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公平正义的和谐劳动关系。
农民工工资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和难点,市人社局全面推进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认真督促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建筑工人曹祥国:“活干到11月份,工资发到10月份了,心里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我们干活就为了挣钱养家,工资及时心里就比较舒坦。”
劳动监察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对于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李英:“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工资支付类案件是57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9%,共为8761名劳动者补发工资报酬7604万元,其中为6275名农民工追回了工资报酬6482.3万元,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是18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矛盾要解决,基层是关键。为进一步强化基层调解,我市在所有乡镇、街道和1000多家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办公室,使大多数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在基层就能化解。
杨兴富是一名司机,由于公司效益不好,今年6月他被通知在家待岗。杨兴富和公司因待岗期间的工资和保险缴纳问题产生了分歧。由于对基层调解结果不满意,他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请了仲裁,事情最终得到解决。
杨兴富:“仲裁主要是为老百姓、职工、打工的这些着想,咱打工的遇到什么难处了还是以法律、以劳动仲裁为后盾。”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姜广勤表示,基层调解组织已发展到2300多家,并逐步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按期结案率一直保持在100%,今年以来调解结案率保持在75%以上,一裁终局率保持在30%以上。
目前,我市已形成劳动关系三方加工商联的“三方四家”协调机制,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创建正在稳步推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冬:“我们将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目标要求,做好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协调服务、检查督促等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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