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1月20日讯 (记者 高桂菊)记者今天从济宁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暨“惠民安康保险项目”启动仪式获悉,我市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扩大试用范围,允许用来为本人或亲属(亲属须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济宁市自2001年开始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个人账户资金归参保职工个人所有,主要用于门诊就医和定点药店购药,用途相对单一,沉淀闲置资金数额较大。截止目前,全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沉淀资金近20亿余元(含兖矿集团6亿元)。与此同时,从参保人员住院报销和人均住院自负费用情况看,部分参保人员大病个人负担过重的现象并未完全解决。仅2015年上半年,全市参保居民人均医疗总费用7408元,人均自负3564元。
为此,济宁社保部门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充分发挥个人账户沉淀资金的作用,扩大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允许为本人和亲属缴纳医疗保险参保费用,支付预防接种、健康查体费用及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将更有利于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允许利用个人医保账户资金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建立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目前,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经过论证、测算和筛选,最后确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济宁分公司提供的“惠民安康”保险项目2016年在全市试行,2017年后在其他具备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逐步开展。
日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济宁分公司共推出三种济宁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暨“惠民安康”保险项目方案供参保人员选择。方案一,参保费每人每年300元,最高保障金额每人每年305000元;方案二,参保费每人每年500元,最高保障金额每人每年550000元;方案三,参保费每人每年50元,最高保障金额每人每年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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