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讯(通讯员 谷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11个部门联合评审,邹城市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此次试点工作将于2015年底前启动,到2017年与第一批试点地区同步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下一步,邹城市将在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城镇投融资机制、推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型城市建设、产城融合发展、新生中小城市培育等六个方面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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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试点工作将于2015年底前启动,到2017年与第一批试点地区同步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下一步,邹城市将在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城镇投融资机制、推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型城市建设、产城融合发展、新生中小城市培育等六个方面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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