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讯(记者 宋仪凯 通讯员 郭召利)“既然是创业那就有成功有失败,我觉得创业者首先要练好‘基本功’,避免盲目乱闯。”金乡县返乡创业大学生王猛对记者说。近年来,我市不断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尤其是青年人创业创新的热情持续高涨,成为创业者队伍“主力军”。然而,创业准备不足、缺乏科学规划、项目后劲不足等成为制约创业成功的重要原因。如何帮助创业者少走弯路?如何在互联网时代快人一步?如何以创业带动就业?日前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助推就业创业。
搭建平台培育肥沃土壤
创业测评、创业淘金、创业融资、创业实战,在济宁高新区创业大学现代感十足的教室里,咨询师正在为满怀梦想的创业者们提供各个阶段的创业辅导。这所创业大学12月16日正式揭牌,但自从10月份开始运营后,已经有500多人完成了培训。据工作人员介绍,创业大学定位为创业模拟培训和实战平台,主要包括创新实验室、创业大学培训体系、互联网应用学院等组成部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运营公司管理运营,全面提供创业灵感激发、创业能力培训、创业项目落地支持等增值服务。“经过测评知道了自己是否已经具备创业的素质能力,明确了自己的努力方向。”参加测评的一名大学生对记者说。
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提高创业创新的成功率,我市依托职业技工院校,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全面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将培训课堂搬进村委大院、田间地头、车间厂房,让各类群体就近接受培训,2012年以来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6万人,创业培训7.3万人。下步我市将着力培育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实施“众创空间发展计划”,推广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评估认定一批市级众创空间示范基地,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给予适当奖补。各县(市、区)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且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省财政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允许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从省、市奖补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通过入股、借款等形式,扶持入驻初创小微企业发展。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完善创业示范平台奖补政策,除对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型乡镇(街道)、创业型社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外,对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众创空间示范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不含场租减免),按实际孵化成功(注册登记并搬离基地)户数给予一定数额的创业孵化补贴。目前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达到18家,入驻企业1100余家,吸纳就业5000余人,认定市级创业示范平台11家、获批省级创业示范平台7家。
拓宽投融资渠道解决“后顾之忧”
“创业艰难百战多,资金是困扰创业者的最大难题。”已在创业路上摸爬滚打了3年的城区某招聘网站负责人王心祥对记者说。
为帮助创业者解决困扰发展的资金难题,我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建立市级创业担保贷款公共服务中心,实现与经办银行联合办公。建立创业担保贷款贷审会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开发济宁市创业担保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信息资源库,打造信息化、数字化贷款管理平台。2012年以来,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2亿元,直接扶持5.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8.7万人。下步我市将进一步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用足用好1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加快参股子基金市场化、规范化运作,支持信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优先发展,扶持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设立1亿元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业项目。各县(市、区)可整合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代偿责任分担机制,从2016年起,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县(市、区)政府共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代偿损失,由承贷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按2:8的比例分担,市县财政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予以不高于10%风险补偿资金。设立市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由市县财政同比例共同出资,对符合规定要求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不低于总股本10%的比例注资,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拓展创新担保业务,提高为中小微企业增信融资服务能力。支持财信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力争三年内总股本增加到10亿元,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鼓励支持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对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市财政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赴新三板、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和30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开展多渠道直接融资,对通过私募股权、发行债券或集合票据等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由市、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完善创业补贴政策。设立1亿元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等;将个人、合伙企业、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5万元、100万元、400万元,均高于国家和省额度标准。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各县(市、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优先为有创业能力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创业场所,按规定给予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对毕业年度的高等院校(含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引导+示范“双创”持续升温
“你在淘宝上搜索‘香城镇特色农产品馆’,就能找到我们村开的网店。”邹城市香城镇唐邱村村支书唐宪仁用手机熟练的打开了网店。唐宪仁当过兵,下过岗,开过公司,办过农业信息网站,现如今他回村带领村民在网上销售本村的土特产品,不仅解决了销售不畅的问题,村民收入还大幅提高。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充分激发社会大众的积极性,我市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到农村创业。支持农村网上创业,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创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各县(市、区)高科园区、科技园区可拿出部分空闲的土地、楼宇、设施专门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提供平台,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奖补范围。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地区探索通过发行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进一步提高返乡创业的金融可获得性。
发挥创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创建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创业型街道(乡镇)、创业型社区,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每年推荐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特色的优秀创业项目参加省级优秀项目遴选。五年内重点扶持100家左右具备领军潜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学生新创企业,在经营场所、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同时向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给予重点推介。选树创业典型人物,对新选树的“济宁市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济宁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济宁市创业大赛”前十名,给予适当奖励,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近年来,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打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首善之区、建设全省信息技术产业基地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空间,新政策的出台从政策引导、创业培训、资金扶持等方面进一步为“双创”提供了良好发展环境,必将有力推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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