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综合责任保险支持
积极协调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对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理赔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理赔,应赔尽赔。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加强与其对接,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险期限、优惠或缓缴保险费。
保障养老服务机构物资供应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物资和疫情防护用品供给,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和社会捐赠调配范围,保障养老机构物资供应。提高全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伙食标准,提高机构供养人员生活水平。
提供网上备案服务
对申请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上传材料,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核实有关信息,足不出户完成备案工作,实行“不见面备案”。
加大一线服务人员关爱力度
鼓励各县(市、区)和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心理疏导、确定家庭联系人等方式,加强对养老一线服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稳定服务人员队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纳入我市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彰和奖励范围。选拔“孔孟之乡敬老使者”要重点向养老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畅通政策服务渠道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行业组织要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梳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养老服务质量监督热线等及时推送、公开宣传、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为养老服务机构落实政策、提供帮助。
(来源:济宁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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