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设立登记的公告
2020年4月2日,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济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济宁市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站)经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所属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现将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单位名称: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济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济宁市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MB2300015W
单位住所:济宁市任城区海关路11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疫原疫病监测、疫病防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内珍稀动物、植物资源的引种、驯化、保护等事务性工作,拯救濒于灭绝的物种;组织建立湿地科普教育基地,为湿地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和宣传教育服务;承担林业科学研究职责,负责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站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775.07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林业局)
事业单位章程:
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济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济宁市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站)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济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济宁市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站)。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济宁市任城区海关路11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75.07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林业局)。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承担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疫源疫病监测和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检疫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林业科学研究职责;负责做好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站建设、运营、维护工作。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承担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疫源疫病监测、疫病防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内珍稀动物、植物资源的引种、驯化、保护等事务性工作,拯救濒于灭绝物种;组织建立湿地科普教育基地,为湿地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和宣传教育服务;承担林业科学研究职责;负责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站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林业局)。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制定、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林业局)党组研究。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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