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济宁文化英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文化英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宣发〔2016〕14号)精神,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第二批济宁文化英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市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产业、儒家文化传承传播、传媒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专业人才,重点推荐选拔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经营管理、儒家文化传承传播、文化专门技术等七类人才。
入选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济宁市“尼山学者”、济宁文化名家的人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
二、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优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宣传纪律,具有强烈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2、业务精湛,成绩突出。专业造诣较深,在本专业领域有代表性、得到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工作成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对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贡献较大,获得市级以上或国际重大奖项。
3、年富力强,潜力较大。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二)专业条件
1、理论人才: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市级以上社科基金重点课题。(2)研究成果对市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3)研究成果和理论宣传、社科普及作品在全国和省市产生较大影响。
2、新闻人才:具有较高的新闻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在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重要稿件采写工作,曾发表在全国和省市有较大影响的新闻作品。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判断力,在专业报道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知名度。(2)负责在全省、全市有较大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的编辑工作,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辑的文章、编导的节目、编制的栏目导向正确,思想性、权威性与欣赏性结合较好,为群众喜闻乐见。(3)担任重要社论、评论文章和名牌评论、栏目、节目的撰稿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文风严谨,曾发表受到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在全省、全市有一定影响。(4)主持或主播重要新闻栏目和节目,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业务理论水平,形成个人成熟的播音、主持风格,主持、主播的栏目和节目收听、收视率较高,在受众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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