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正在接收审判
四名来黄岛打工的男青年在劳动力市场找工作时认识,四人一拍即合,预谋抢劫走夜路的单身女性。8月3日、8月6日晚,四人在大街上寻找到目标后却没敢下手。7日凌晨,4人在返回暂住处的途中被黄岛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民警先后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从黄岛公安分局懂得到,目前4人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8月7日下午,记者在长江路派出所审判室见到了犯法嫌疑人李某。李某交代,他们4人是在劳动力市场找工作认识的,认识还不到一个周。因为没找到合适的工作,王某提议大家一起抢劫,这样既轻松又来钱快,他也没多想就答应了。随后,四人购置了4把水果刀和4副白线手套,筹备大干一场。
李某交代,8月3日晚,他们四人在黄岛马濠公园附近蹲点,筹备寻找独自走夜路的挎包女子下手。当天晚上,他们发明了好几个合适的目标,因周围不断有行人和巡逻的警车经过 ,没有下手。8月6日晚10时许,四人再次外出寻找目标。这次李某打起了退堂鼓,随后4人离开返回暂住处。
据办案民警介绍,7日凌晨3时许,他们发明两名男子形迹可疑,便上前盘查,发明两人身上都带着水果刀和白手套。由于没有合理的理由,两人被带回派出所突审。这两名犯法嫌疑人交代了4人预谋抢劫的事实,民警随后将另外两名嫌疑人抓获。四名嫌疑人分辨是李某、王某、马某和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警方刑拘。
就此,办案民警提示女性市民最好不要独身带包夜行。独身一人时,要注意身后有无可疑人员、车辆追随,万一遭抢,首先保护好自身安全,尽可能记下作案者的体貌特点或作案工具等,及时向警方报案。
■律师说法犯法未遂也构成抢劫罪月7日下午,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山东方恒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律师介绍说,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领为目标,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当场应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动。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逝世刑,并处分金或者没收财产。张律师表现,本案犯法嫌疑人已经着手履行犯法,但由于犯法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系犯法未遂,但已经构成抢劫罪,对于未遂犯,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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