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信员萧萧 张涛)大兴灭门案嫌犯李磊因凶案产生2个多月前的一起车祸,被高先生诉至宣武法院,索赔18万余元。昨天下午,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由于李磊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拘押,此案采用了分辨开庭的情势。为此,承措施官曾在上周前往市一中院李磊故意杀人案的庭审现场,向李磊送达了该案的起诉书和相干证据,因此,李磊今日没有到庭,也未委托任何人代理诉讼。
据高先生讲述:去年8月31日上午9时50分左右,他怀抱小孙女在原宣武区三庙大院1号楼门前道路边晒太阳,李磊驾驶朗逸轿车由西向东倒车,将他祖孙二人撞倒,导致他“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左踝软组织损伤”,后经治疗一直难以康复。同年11月,又被诊断为“左膝滑膜炎”,运动、行走严重受限,经治疗无法恢复。经宣武交通大队认定,李磊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
高先生表现,事发后,肇事者李磊不仅未支付他任何费用,还拒绝与他和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接触和协商。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他因遗留左关节运动部分障碍构成10级伤残。为此,高先生将李磊和车辆承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起诉到了宣武区法院。
对此,李磊的态度十分淡薄,不仅认可了高先生的所有说辞,还认可了所有证据,并批准一切听从法院判决。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表现该车的投保人是王美玲(李磊的妻子),对高先生的部分诊断证明的真实性、用药提出了异议,同时明白不批准赔偿高先生的营养费、律师费、今后治疗费等费用,并拒绝了法院的调解建议。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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