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致电何业荣,他称江北区市政监察部门相关领导,到医院对他们进行了看望,并且对他们未得到及时救治而道歉,还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我们对他们迟来的道歉和救治只是勉强接受。”何业荣说。
目前,交警正在对该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律师说法
机动车双方和医院都有义务救伤者
重庆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林达称,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任意方都有支付救治费用救人的义务。同样,如果因拖延救治时间,而对伤者造成伤害的,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按照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原则,医院应积极抢救并进一步治疗伤员。如因医院治疗不及时,或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对伤者造成了损害,医院还应当承担责任。(黎奎)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