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不用先垫付其他费用再到社保机构报销。这一被称作“医保即时结算”的做法,使越来越多群众门诊费用实现了“零垫付”,报销周期由过去的几个月缩短到几十秒。
记者24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医保即时结算和社保卡应用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积极推广医疗保险费用即时结算,使群众反映突出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转变理念,以人为本
1998年国务院决定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展迅速。人民群众在参加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有了基本保障之后,对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改医保费用事后报销为即时结算,减轻“垫支”的负担和“跑腿”的麻烦。
为适应人民群众新的需求,各级党委、政府将推进医疗保障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不少地方将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列为“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有力推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各级人社部门也积极转变理念,把过去业务流程设计偏重于方便内部管理的思考角度,转变为将服务群众、便利群众放在优先位置,推动流程再造,改进经办服务。
在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建设被列为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逐步建立起全市集中的医保信息系统以及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呼叫中心、社区网点服务、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站等与社会保障卡配套的四大管理服务系统,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从1998年开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制定了社会保障卡总体规划,对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统一开发了社会保险核心业务平台,逐步统一基础数据指标体系,为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打下基础。
各省(区、市)也加强全省建设统一规划。湖南提出了全省“一纵三横、两库四台、五级终端” 统一的“大医保工程”系统架构;福建对全省药品、诊疗项目统一信息编码等。
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特别注重医疗保险业务与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结合,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改进医保管理服务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急用先行,不断完善
医疗保险覆盖人群广,涉及业务领域宽,信息量大且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对信息系统建设有很高的要求。
针对这一特点,近年来,各地以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为突破口,坚持急用先行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社会保障卡的应用从职工医保扩大到居民医保,从住院就医结算扩大到门诊就医结算,从本地结算业务拓展到异地结算业务。社会保障卡在应用过程中,逐步由分散走向统一、规范。
镇江等地1994年开展试点时,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使用了纸卡,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医保即时结算工作的需要,后来发行了磁卡作为医保卡,方便了群众结算,目前正将医保卡向社会保障卡过渡。
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在推进即时结算和社会保障卡应用过程中,各级人社部门注重加强部门协作,促进信息共享,提高了公共服务效率,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
在国家层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就企业和个人征信信息开展定期数据交换试点;与公安、质检等部门就开展数据共享交换进行协商,积极参与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医药卫生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的研究工作。
在地方层面,多数地区实现了医保信息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的信息互通,能够实时进行数据传输和网上监控;不少地区社保信息与工商登记、就业等数据共享,促进各类人员参保。
厦门市人社部门与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共享,相互对比纠错,使公共服务信息更加准确和完整,同时通过共享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照片办法减轻了个人负担,仅此一项为参保人员节省费用近2100万元;天津、成都等地人社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和残联组织,把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优抚补助等政策报销标准打捆结算,在医院直接报销,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体的个人费用垫付的负担和往返报销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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