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调研组同时强调,必须防止从“以药养医”直接转变为“财政养医”,也不能把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统统都放在医保基金上,“那样也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
事实上,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来说,未尝不是一次转身的良机。广泛走访中,调研组就发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
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实行零差率销售后,门诊病人迅速减少、举步维艰;而有的病人却稳步增加、门庭若市。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是服务理念有没有及时转变。
在郑州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研组看到门口整齐摆放着一排自行车,每辆车上都配有医药箱、宣传单,医务人员平时坐诊,病人少了就骑上单车下社区,上门服务。
在焦作市,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动为居民建立档案,全面掌握社区慢性病人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服务,前来就诊的患者不但没减少,反而稳步增加。
调研组认为,基层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定位以及运行机制都要进行相应转变,就是要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预防工作为重点,以提供基本医疗为补充,积极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等,吸引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看病难能否缓解?
□基本药物不完全符合群众用药习惯
□村级卫生所应尽快纳入政策范围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307种基本药物,山东省增补了216种,但是,一些慢性病和儿童常用药还是找不到了,一部分病人不得不‘回流’到上级医院。”济南市中区舜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徐传国向调研组反映。
调研组发现,基本药物目录不能完全符合群众用药习惯,是很多基层医疗机构的共同感受。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基层医疗机构对政策理解有偏差,有的是药品配送环节出现问题,也有老百姓用药习惯的问题。
调研组建议,现行政策已给地方预留了一定的空间,应该用足这些空间。同时,要认真探索基本药物品种目录的管理,合理增补非目录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
基本药物制度虽好,可要老百姓接受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调研组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配套政策,引导老百姓合理用药。同时,要建立基本药物目录与现有的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目录的有效衔接。
基本药物制度要造福基层百姓,实施范围一定要广。由于种种原因,最先出台的政策中,对村卫生室是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明确补偿方式。这显然于“保基本、强基层”的要求并不相符,也反映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的不足。调研组建议,应加强乡村联动,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推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我们的目标应当是:使医疗机构愿意配基本药物,医务人员愿意开基本药物,就诊人员愿意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能有合理的效益,基本药物能够满足基层医疗服务。”桑国卫说。(记者 刘维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