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山东省济宁市民政局获悉,济宁已建成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为主体,医疗、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运转协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在全国首创了社会救助预算执行制度,社会救助资金以30%的增幅连年递增,2010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预算达到3.89亿元。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救助保障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济宁的医疗救助和农村低保工作先后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
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0046人,占全市城镇总人口的1.98%,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20-至290元;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80847人,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3.11%,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至1500元。今年1至11月,全市累计支出保障金2.11亿元。建立了低保标准与低收入价格指数挂钩联动机制,针对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今年已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1004.7万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一次性价格补贴也将于近期发放到位。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有效解决了“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提高
目前,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9754人,其中,集中供养15849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0.2%,居全省前列。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00元、1680元,今年1至11月,全市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4265.7万元。近年来,全市各级累计投入2.08亿元,将全市145处乡镇敬老院全部实施了改扩建,89%的敬老院达到省级标准。实施了乡镇敬老院温暖工程,全市乡镇敬老院全部实现了集中供暖。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济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开展了乡镇敬老院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提升了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医疗救助实现创新突破
针对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济宁把建立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机制作为致力抓好的实事,加强制度创新,在全市建立起城乡一体、递进式、多层次的医疗救助体系,创新实施了零起付救助、医前救助、二次医疗救助等救助措施,建立了以城乡居民人口为基数、按照每人每年1.5元至3元的标准安排医疗救助预算的救助资金保障机制,今年又在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北湖度假区和嘉祥县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试点,实现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出院即时救助。今年1至11月,全市共支出救助资金2873.2万元,救助大病困难居民5388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8%和37%,人均救助金额达到4030元,居全省首位。
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显著
自2007年以来,市政府把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连年列入为民所办实事,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13107户,新建住房40391间、74万平方米。其中,2009和2010年,投入资金1.8亿元,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8800户,新建住房21178间。今年,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圆满完成了4400户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任务,新建住房1.3万间、25万平方米。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社会救助体系,极大改善了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
各类专项救助扎实开展
为了缓解城乡居民生活难,济宁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对低保边缘群体和因天灾人祸造成的临时困难家庭实行临时救助,2009年以来,投入救助资金1199万元,救助临时困难家庭17192户。对企业困难职工实行了“绿卡”救助,2009年以来,投入救助资金1945万元,救助困难职工1.7万人次。今年制定出台了《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发放救助金142.8万元,救助低保家庭大学新生357人。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09年以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400人次。(山进 杨殿生 谷金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