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多前,吴先生执勤时遭遇莫名枪击,右背肩关节受伤,被送进大朗某医院治疗,可术后被诊断患上糖尿病。是医疗事故,还仅仅只是偶合?吴先生为此和医院多次“探讨”没有成果,无奈之下把医院告上法庭。
昨日记者获悉,经过法庭的调解,该案最终得以了结,医院赔偿吴先生1万元。
术后发明患上糖尿病
吴先生是大朗某村的一名治安队员,他说,2005年年底他被击伤,后被送往大朗某医院进行治疗。手术进行顺利,可在术落后行的一次体检中,他却发明自己的血糖指标明显升高,而术前这一指标则是正常的,医院给出的诊断成果也是吴先生患了糖尿病。
“我的糖尿病是医院给‘治’出来的。”吴先生在寻求治疗的同时,也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在屡屡“探讨”无果之后,2008年3月,他将医院推上了被告席。
鉴定认为医方存在过失
今年3月,相干机构出具了医疗事故技巧鉴定书,认定“医方存在必定的医疗过失”,但“该过失不构成医疗事故”,吴先生糖尿病的产生是由于其自身“存在糖尿病体质”,“在受伤及手术等因素作用的诱发下表现出来”。
记者从大朗法庭承办该案件的龚法官处懂得到,接手该案后,法院做了大批的调解工作,最终融化了医患双方之间的“坚冰”,医院酌情对吴先生进行了赔偿。(记者代希奎、唐红杰 通信员莫智芬、方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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