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月15日讯(通讯员 张文光 胡文彬)为建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的科学的学生评价激励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济宁市教育局在实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了市级优秀中学生评选活动。
据了解,济宁市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以《济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和《山东省高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方案》为基础制定,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其中学习能力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与学习品质。毕业年级的初中学生地理、生物的学业考试成绩为A级,高中学业考试成绩均为B级以上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市级优秀学生评选。
市教育局同时还规定,济宁市市级优秀学生的评选,按在校生的千分之二分配名额,评选名额要分配到年级。各县(市、区)初中、高中在校生数均以市教育局公布的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分配名额。
整个评选过程包括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筛选评比、学校推荐、条件审核、公示等多个环节。被评选为济宁市级优秀学生者,由市教育局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初中毕业年级当年被评选为市级优秀学生参加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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