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继郑筱萸之后,身为药监局副局长的张敬礼成了药监系统被“双规”的又一高官。知情人流露,张敬礼“出事”缘于强生等企业曾向其行贿。(7月5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药监局掌控着与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关的医疗产品审批权,这种垄断性的权利释放出宏大的利益寻租空间。因而,药监局系统呈现腐败现象并不值得惊讶。让大众,难以容忍的是,药监腐败几乎是以雷同的方法、雷同的轨迹再次呈现。郑筱萸伏法之后,我们总结出的两大原因是“权利过于集中”和“监督不力”。然而,这两个原因在张敬礼案中表现得同样突出。
一个细节足以阐明问题:2005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前司长郝和平涉案被捕之后,国家药监局负责医疗器械项目审批的大权就落到张敬礼手中。“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照理说,有腐败案例在前,正是反思制度弊病和监督漏洞的契机,然而这样的机会被一再错过。药监高官的接连落马,让我们看到了高层整治腐败的决心和魄力,但这种“抓一个是一个”的零敲碎打式的监管模式,又怎能唤起大众,对反腐的制度化等待?制度生病,人很难幸免,没有人知道,药监腐败还将多少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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