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下午5时30分左右,三亚南海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洁霞(10岁)放学回家途中,与同学推水泥管玩耍时,被重达一吨的水泥管压到脑部致颅脑重伤。伤者家属将三被告告上法院,索赔217多万元,开庭后又变更为7万元。
据王洁霞的父亲王华敏介绍,事发后,该路段业主单位三亚住建局出于人道主义,给了2万元之后,虽然有关部门多方和谐,但事情一直没有解决。
2010年2月8日,王洁霞将三亚住建局、该路段合同施工方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省二建),以及事故路段项目负责人二建公司职工吴某雄告上法庭。
今年6月底,法院判决被告省二建赔偿2万多元。可这点钱在归还之前借来的医疗费后,基本不够做颅骨修补术,父母只能靠打零工攒手术费,但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攒够?此外,不服一审判决的省二建已上诉,恳求撤销一审判决。(南国都市报 利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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