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6日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看法稿)》,拟将食盐中碘含量的上限下降。在看法稿编制阐明中,强调了碘过量对健康的潜在迫害。自去年的“碘盐风波”以来,官方首次承认了碘过量对人体健康有潜在迫害。(本报A11版7月27日报道)
去年8月,《南都周刊》用14个版面,对“食盐加碘政策导致甲状腺病高发”进行了深度报道,从而引发全民对食盐加碘政策大讨论。时隔一年,卫生部不仅修正相干国家标准,下降食盐中碘含量,还公开承认了碘过量对人体健康确实存在潜在迫害,这虽有点姗姗来迟的味道,但毕竟对民意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值得欢迎。
但在笔者看来,对碘过量迫害健康决不能就这样一承认了之,因为在卫生部的此次降标过程中,有许多问题没有说明白。
首先,卫生部虽然下降了食盐中碘含量的上限,但却没有阐明此前奉行的碘含量标准毕竟对人体有怎样的损害。考虑到全国13亿以上的人口几乎天天都要食盐,在长达近20年的时间里食用碘含量过高的盐,会对身材健康有怎样的损伤,卫生部理所应当有个说法,而不是采用回避的态度。
其次,就国人目前的饮食结构而言,生活质量无疑比以往有了较大的进步,在当下的生活标准之下,数以亿计的大众,是否还应持续食用含碘的盐,哪些地区该食用碘含量稍高的盐,哪些地区又该食用碘含量低的盐,卫生部也该拿出一个具体的看法,而不能让大众,自己去断定,是否该由各地自行断定,也有待于商议。
再次,从卫生部颁布的统计数据来看,碘过量的有5个省区,分辨是安徽、河南、湖北、广西、云南。这也就意味着,至少在这5省区当中,确定有人因过量服碘而导致身材受到侵害。虽然这个比例可能微乎其微,但哪怕只有一人受侵害与碘盐有关,其余的都如官方所说,是因为自身免疫的问题,与遗传、情感有关系,那也不能疏忽不计。因为这一名患者对整体病人而言可能是数十万分之一,乃至上百万、上千万分之一,但对于对他本人及其家庭来说,却是100%。既然不当的食盐加碘政策给人家带来了损害,那就得诚恳认错,并进行赔偿。
总而言之,卫生部下降食盐碘含量的举动,实际上已经证明了以往的标准是不妥的,甚至是有害的,但卫生部不能只给出一个相对明白的标准,而不拿出进一步的阐明。如果涉及到以往制定的碘含量标准不当的问题,卫生部至少也该大慷慨方地道个歉吧。(吴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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