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进步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程度试点工作的看法》,请求各地优先选择几种危及农村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愈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开展试点,进步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程度。
两种大病优先试点
目前,我国城镇儿童已享有“一老一小”基础医保,但农村儿童还缺乏大病医保。这次试点工作请求,各省(区、市)在本辖区内选择2至3个参合人口多、信息化管理才能较强、已经开展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县(市)开展。试点工作可先从解决0至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本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优先选择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本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本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本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本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进行试点。各地也可根据基金支付才能,适当增加试点病种。
报销比例应达七成
看法指出,各地应根据试点疾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辖区内选择具备诊治条件、诊疗技巧程度高的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选定病种患儿的救治医院,并与救治医院签订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同时,各地根据试点病种的标准化诊疗计划,测算并限定相应病种的合理诊疗费用。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基金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履行按病种付费,明显进步报销比例。原则上,新农合对试点病种的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区、市)限定费用的70%左右,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限定费用的20%。参合患者在本省(区、市)内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规定的补偿。看法请求,7月31日前,各地要将试点县(市)名单及试点实行计划报卫生部、民政部备案。(记者 李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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