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为我们的社会公德和法制建设,给东坡区政府鼓掌。在家里抽烟,家里人受不了,在公共场合吸烟,场合中的其他人受不了;何况还伤及公众的健康?不顾公众感受而我行我素的做法,不管有没有法律规定,都是有为社会公德的行为,法律的制定很多都是落后于社会公德要求的。另外,烟民在公共场合乱丢烟头烟盒,乱吐口痰,对环境的卫生的破坏,也是有违公德的行为。戒烟令出来后,公众包括烟民的健康利益就得到了保护,何乐而不为?当然戒烟只是培养公德行为的一个方面,我们可以以戒烟为例,推广到社会公德的各个方面,由此及彼,还怕我们的公德习惯培养不起来吗?该期报纸上还有一篇文章:《“禁烟新规”暴露出权力的骄横》。文中说:“‘禁烟新规’存在霸王条款,让我们看到了权力的狂妄与无忌。”法律知识我不懂,我要说的是,公务员,特别是条规中的“正科级干部”,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不维护一个国家的公德秩序,他们不来维护公民健康,谁来维护?要求他们戒烟,由他们带动所有公民戒烟,本来就是他们的职责和义务。以前的《公务员法》没有这些规定,那是法律与公德要求比,法律落后了。公务员首先戒烟,可以指导公德习惯的尽快形成,可以促进法律的修改,促进法制的建设。
还有一点,一部分公务员私下也好,公共场合也好,吸的烟过于豪华,影响了他们在公众中的形象,不利于干群关系的密切。还有,这些豪华烟是怎么来的?自己掏腰包?相当一部分是送的,或者是接待的“公烟”。所以,这烟里面本身就有奢华腐败在里面。这部分公务员,特别是这部分中的实权公务员,本身就影响着中国法律的执行,影响着中国法律的公平。戒烟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对公务员队伍的进一步廉洁,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所以,戒烟是值得鼓掌的。东坡区的做法还有点遗憾:为什么只对科级干部提这样的要求呢?看来也是带头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不是好呢?不敢说。为什么不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呢?不管怎么说,东坡区这么一个小地方开了先例,做了垂范,我们就应该为他们鼓掌!
很可喜的是,我们看到了很多地方政府都作出了关于公共场合吸烟的戒令,一些特殊行业也作出了这些规定。实际上,我们相当一部分烟民也想戒烟,只是因为处在了“烟环境”中,戒烟有困难而已。现在有政府法规来帮助烟民,烟民们就应该主动拥护。就像堵杀“醉酒驾车”一样,大家共同努力,违规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就会越来越少,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不就能成无“烟”国了吗?不就能成公德秩序最好的国家了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