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格歧视。剩女一词不管加不加引号,都是十足的贬义词。找不到合适的男友或丈夫,宁缺毋滥,她们何罪之有、何错之有?退一步说,即使那些平庸的男人不要或不敢要,父母还要,朋友还要,同事还要,社会还要!咋能叫剩女呢?!剩女一词,嫉妒者说、平庸者说、没涵养者说,来好心情者不会也不该轻易说。
第二,不合法。佛界、仙界、人间和地狱,哪一类哪一部哪一条哪一款法律规定:女人或男人必须结婚,否则绳之以法。
第三,不合情理与道德。她们已经被爱情伤害过了,我们不应拿剩女这类盐一样的词,再度去砸向她们。她们也是血肉之躯,我们应给予理解和尊重。
国务委员吴仪终生未婚。看看你身边的女人,都比她值得更尊重吗?!
【与本文无关了,投不上去,只好再写一通,凑点字数:再度愤怒,350字数投不上杂文。必须800字,随笔也必须500字。臭婆娘的裹脚布长是长,臭不可闻。文章要写短、写精。读者都那么忙,哪有时间看你的长篇大论。一堆文章,我挑最短的看。短,精的概率才会高;短而不精,发表出来肯定是关系稿。总发关系稿的编辑是不配做编辑的。乱写一通,为凑字数。见笑了。呵呵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