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毕业生是否属于“留学生”?当中外合作办学之后的成品就是学生。但是学生是否属于“留学生”呢?这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出国留学人员户口登记问题的通知》,不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凭护照和接收地市、县以上人事部门的证明在接收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但,中外合作办学有的学生就是在国内学习的四年,这样的学生到底算不算“留学生”呢?假如这个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将会之后影响到中外合作办学在今后的发展,因为“产品”出现了问题。
综上所述,中外合作办学尽管已经走过了20几年的历史,但这个过程远远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可以说是荆棘丛生的。因为从教育资源的引进以及有机利用,乃至与到中外教学资源的有机“融合”到最后在中外合作办学中的管理理念等等一系列问题都面临着无数的挑战。当一个生命体生病的时候可以去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当一种模式出现病的时候也同样应该及时看看病,否则,当病入膏肓的时候就为时已晚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