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月后,重新操笔,然放眼网络和现实,已是形势有变。在这二个月里,虽说暴力拆迁依然,强势维稳也如旧,但其间发生的二件事,却不得不让所有的写作者,寒意凛凛,顾虑重重,生怕一不小心就因言获罪,身陷囹圄。话说到这个份上,这二件事也就昭然若揭,不言而喻了:其一是陕西作家谢朝平,因写作出版长篇报告文学《大迁徙》,在其北京寓所被渭南警方拘捕。其二是湖南藉的顺德教师元平,因在网络上发表小说《在东莞》,而在其执教的中学里被东莞警方带走。谢朝平的罪名是“传播非法出版物”,元平的罪名则是“传播淫秽读物”。
基于此,老彭在写此文时,就不得不心存犹豫,一再自省:我这篇文章有可能“非法”吗?对此,老彭确实拿不定主意。当今是法制社会,法制建设突飞猛进,可老彭却天生愚钝,孤漏寡闻,万一有些个什么新罪名未能及时知晓,无意之中揽上了,步了谢、元之覆辙,那可就亏大了也。前段时间,老彭就曾在网上看到某地一官员,发明了一宗新罪名,曰“浏览敌对势力网站罪”,当时确实惊出了老彭一身冷汗。“敌对势力”?多么熟悉的一个词!对了,网上曾曝长沙某区官员,在大会上说:凡上京上访者,一律当敌对势力办。如此一结合,问题就来了,目前中国的网站数不胜数,有政府的,有企业的,也有个人的。如果哪个曾经上京上访过的人办了一家网站的话,我们又去浏览了,那岂不是犯了“浏览敌对势力网站罪”么?呜呼!真是处处皆法制,处处皆陷阱也!一不小心,就犯了这罪那罪,说不定你还在睡梦中呢!
所以,老彭的“怕”,也就是情理之中了。你说是不?于是,老彭写此文就小心之上又加小心,不涉政,不涉黄,不诽谤,也不谩骂。按说到了这一步,该是心安理得,大宽我心了吧?错!万一有哪位官员或执法机关,突然又发明出一个“非法写作罪”呢,那我岂不死翘翘了?
有人会说,写作还有合法与非法之分?不可能吧。嘿,当然有。游行、上访、言论的自由,这是法律规定了的吧,但是谁胆敢去试试看。你上午组织人员上街游行,保你下午就进牢房。你上北京去上访,安元鼎早就在等着抓你关你打你遣返你了。你上网去发表言论,只要有不符合某些人利益的,该删的删了,该屏蔽的字符屏蔽了,结果弄得你面目全非、词不达意。
当然,“非法写作罪”也许是我的多虑,也许在今天不会发生,但是,谁又能保证将来呢?也许在某一天,你正在一手抓头挠耳,一手敲键盘时,有执法者破门而入,首先质问你:你是作家吗?是记者吗?是领导吗?是专家吗?是精英吗?你怯怯地回答说: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一普通百姓。于是,执法人员便训斥:你既然什么都不是,那不好好干自己的本职工作,写个啥呢?谁给你写的权利呢?知道吗?你犯了“非法写作罪”,你被拘捕了!
慕容雪村说:现在抓的是元平,下一个抓的就是我了。瞧,连大名鼎鼎的网络作家都“怕”了,何况我辈乎?
形势就是这样,或者说潮流就是这样。在中国,许多好的事情,号召了,强制了,没人去学,即使学了,也是装模做样,应付了事。比如勤政廉政,几人做到了?但是,不好的事即使制止了,甚至是打击了,然而趋之者还是若骛。比如强拆,只要有一个城市带了头,很快就会全国一窝蜂。比如抓作家,只要从谢朝平开了刀,就会有元平第二第三,N个元平就会层出不穷。比如罪名,只要有人敢于发明“浏览敌对势力网站罪”,就会有人再发明“非法写作罪”等等。总之,只要符合某些人的利益,只要他们想抓你,他们总会给你一个罪名作为理由。决不会师出无名,更不会象宋朝老祖宗那样,毫不负责任地胡乱给个“莫须有”了事。
2010?9?30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