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去图书馆,找到一本李煜的传记!从小就极爱好李煜的词,但对这个人还真不懂得。王国维的《人间词话》里说,这个皇帝保有一颗赤子之心,有赤子之心的人这年头何其少矣,在我心中他本就一绝唱。
他的每首词如此动人,但这在这个传记中,在他这样一个活色生香的人面前,那些个词却似乎没有那么大的份量了,只是他的一部分诗性,而他的艺术修养和人格魅力以及禅性,丝毫不亚于他的诗性。
我想这世间,不爱李煜的女人没有。书中有一个叫徐铉的大臣有一个偏房姨太曾氏,极是爱慕李煜,一日,李煜来府,她献《玉树后庭花》有点类似现在的艳舞,将长臂美腿与酥胸抛给他,并欲请他共舞,可单纯如重光,却说:重光醉矣,夫人自舞。曾氏自饮一大盅,直望李煜面貌,忽然说:奴与郑王舞一回,今生逝世也足!
李煜竟无动静,和尚打坐似的,脸色一派祥和。曾氏仰面而叹:好个不动心的美王!奴已走火入魔,由不得矣,今日失礼则个。艳冶女人疯劲大,借着敬酒,竟将李煜扑倒,李煜大叫:夫人保重。曾氏应一句:亲你咬你便是保重。不由分辩一阵乱啃。堂堂郑王爷竟被人非礼至此,看到此处我不禁哑然失笑。
此乃曾氏一扑。曾氏一扑为情,二扑更是为情。情难自禁。她要豁出去。
出府后,曾氏发明,她扑李煜后,李重光竟落下玉佩,她急急送出,途中竟遇见太子弘翼派刺客刺杀郑王,她奋不顾身扑向刺客手中的刀,挡在了李煜面前。惹火的酥胸终于为他血染衣裳。巅峰体验,回味到老。她含泪对李煜微笑说:走火入魔真舒服……
曾氏留下这块带了李煜体温的玉,用她的大半生去抚摸,贴于脸颊或酥胸。多年后,李煜被俘于宋帝,她和徐铉不避嫌去拜见李煜,并请求一偿多年宿愿,留下伺候几天。不知道这几天,曾氏是否依然会去扑倒这位龙章凤姿的违命候?呵呵!
人这一生,如果豪情燃烧过一回,走火入魔过一回,我想真是好的。
中国历史上,呈现李煜这样的皇帝,值得庆幸。毕竟他乱世坐龙椅,一坐十五年,还能保存人的味道,离人道近,离兽性远。李煜输在文化修养,也赢在文化修养。他的不幸,是文化碰上了刀枪。
可是,当年那些离曾性最近的帝皇,吞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几不可见。李煜,李重光,郑王,莲峰居士却如星空中最亮的星辰闪耀在中国的文化史上,光辉如南唐时代,以他和大周后为代表的最高艺术境界。他输在一时,赢在永远。后人评价他的词,高奇无匹,足当太白诗篇。
而从人性上看,他更胜于,一边写:十年生逝世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一边纳妾偷香的苏东坡,大周后及儿子的逝世,竟让一个帝皇投井寻逝世,这样的皇帝,中国历史绝无仅有。所以,作者说:总感到他不像一个皇帝,而是通常意义上的好男人,好艺术家。他待人那么友善,修养那么全面,这样一个人,放在任何时代都是出色的。受人尊重,令人亲近的。他骨子里是个艺术家,虔诚的佛教信徒,这两种东西作用于他,淡化了他的皇权意识,消解了他的皇帝作派。
亡国后,八十几个女人选择为他自焚,我想这也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而一千多年后,今天坐在那里看李煜传记,一边落泪,一边看着老公腼着肚子在那里喝着排毒的果汁失笑着,感到自己也在走火入魔……再叹一声:走火入魔走舒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