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 吴晶)教导部19日在教导涉外监管信息网颁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四百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这四百多家中外合作办学都是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
这是2004年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实行以来,教导部首次全面系统颁布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教导部在网站信息中对如何选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做出六个方面的重要提示:一、关注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最重要的是要查看办学者是否能供给审批部门所颁发的批准其办学的文件。没有上述允许证或批准书的不是中外合作办学。二、关注实际办学情况,尤其是教导教学质量。如,学生入学标准、外国师资配备情况、课程设置情况、办学环境与条件等。另外,要懂得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必要时应向相干单位核实有关信息的真伪。三、关注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重点考核招生宣传中的办学地点、收费项目与数额(须由中外合作办学所在地省政府批准)、招生人数等是否与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四、关注招生标准。按照规定,实行我国高级学历教导的,须按照同地区同批次打算内录取。实行外国教导机构学历、学位教导的,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导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五、关注招生打算。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级学校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必须纳入国家高级学校招生打算。而实行外国教导机构学历、学位教导的,也应具有由国家教导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打算数。六、关注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教导部已推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和加强合作办学证书颁发的认证注册两项举动,可通过懂得这两方面的内容,做出更适当的就学选择。
记者还懂得到,教导部留学服务中心已颁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畴,有七种证书不能认证:一、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二、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三、国(境)外高级院校或其他高级教导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四、国(境)外非高级教导文凭、声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声誉学位证书;五、未经中国政府相干教导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教导文凭;六、通过函授、远程教导及网络教导等非面授学习方法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教导文凭;七、国(境)外各类职业技巧或职业资格证书。
教导涉外监管信息网还颁布了国外33个国家1万多所正规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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