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记者没有查询到2007年的该批件相干情况。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只有两份批件的信息,一份是2003年的批件信息,另一份是后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正批准日期之后的批件。
同时,还有疑问也令人不解。霸王在2003年8月29日取得 “丽涛防脱洗发液”的批件(后来于2008年12月更名为霸王防脱洗发液),最后的有效期应为2007年8月29日。而修正后的批件批准时间为2007年9月19日,其中有20天为空白期。
名称演变
7月19日,霸王团体公关部经理杨政书曾对记者表现,以上两种产品成份雷同,是同一种产品。也就是说霸王防脱发洗发液名称进行了变更,从“丽涛防脱发洗发液”变成了如今的“霸王防脱发洗发液”。
不过,记者发明这样的名字变更并不是“一挥而就”。2003年丽涛防脱洗发液上市,随后取而代之呈现的是印有突出“霸王”二字的丽涛防脱洗发液。这一款产品上的“丽涛”二字不仅地位不明显,而且字体比“霸王”要小很多。
随着名称演变,宣传内容也产生变更。应用丽涛防脱洗发液批号的霸王丽涛防脱洗发液,成了“中药世家”的产品,在价格上后者更是远高于前者。 每经记者 郑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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