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防脱洗发液再现批件疑云
批件有效期底本4年“变身”8年,药监局称其为“错误批件”
7月19日,霸王在网络上公示了一份霸王防脱发洗发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特别用处化装品卫生允许批件》,以此证明其产品符合有关规定。产品的批准日期为2003年8月29日,有效期截至2011年9月18日。
不过,根据《化装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允许批件的有效期仅为4年,为何霸王的批件有效期为8年?国家药监局表现,这是一个错误批件。
8年有效期生疑云
霸王所公示的卫生允许批件显示:“产品名称:霸王防脱洗发液。批准文号:卫妆特字(2003)第0504号。批准日期:2003年8月29日截至2011年9月18日有效。”在备注里标明,“2008年进行了名称变更:从丽涛防脱洗发液变更成霸王防脱洗发液。”
“没有有效期为8年的证。”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装品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现,“化装品卫生允许批件”有效期为4年,在批件上显示的有效期应只有4年,而不该呈现8年的情况。
也就是说,霸王防脱洗发液的批准有效期应为2003年8月29日至2007年8月29日。如果该允许批件在2007年8月29日失效,换发有效期应当是2007年8月29日至2011年8月29日的新批件。
此外,材料还显示,2003年的化装品批准文号是由卫生部审批。《每日经济消息》记者在卫生部官方网站上发明,卫妆特字(2003)第0504号这一批准文号对应的产品名称为:丽涛防脱洗发液,显示的状态为“已过期”。
记者还发明,霸王旗下的丽涛品牌其他所有产品在卫生部的网站上的审批时间都是2007年始,有效期至2011年。
唯独丽涛防脱洗发液显示的有效期从2003年至2011年,其状态显示“过期”。
按照霸王给出的说法,这是因为之后的产品从卫生部转交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管理。那么其他产品为什么没有呈现已过期的情况?
对于以上疑问,霸王法务部表现,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咨询,对方给出的答案是“批件上写的有效期是到2011年,目前没有到期,就是有效的。”
7月21日,《每日经济消息》记者曾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处查询霸王颁布的这个编号为No.00000584的批件,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查到这个批号的批件。
22日,记者再次接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处,得到的答复是“这个批件确实是有效的,我们也不明白批准日期怎么会呈现了这样的错误,可能是电脑录入时出错了。”
对于这一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处处长申晨表现,霸王的批件确实是错了,“实际情况是2007年9月19日有一个批件,批件上不可能显示2003年到2011年为有效期。有效期都规定为4年。”
再度修正批件信息
7月21日下午,记者发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对于霸王防脱洗液的批件信息再次进行了修正。
霸王防脱洗发液的批件信息上一次修正是在7月19日,审批结论一栏被直接删除。此前该栏显示,霸王防脱洗发液的审批结论是 “建议审批”,而不是霸王向外界颁布的批件中的“现予批准”。
此次的修正是将批准日期从2003年8月29日变成了“2007年9月19日”,新修正的日期和有效期为“2011年9月18日”。该批件的备注栏里有“2008年12月10日批准变更产品名称……”等内容。
如果此批件为2007年颁发,其中却呈现了2008年的变更信息,这显然不符合时间逻辑。除非是在2007年批准后又于2008年修正过相干信息。
那么,是否应当有一份2007年的批件,此批件应在2007年到期续批(当时批件产品名称应当仍为 “丽涛防脱洗发液”)?这也是一个疑问。
昨日,《每日经济消息》记者请求霸王团体供给2007年的这份批件,对方表现“应当有”。记者盼望对方将这份批件传真发送过来,但霸王团体法务部表现,“需要和其他工作人员接洽后才干发过来,今天无法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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