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98年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那时候篮球在我的眼里非常简略,NBA也没现在这么火,也没这么多的炒作和纷争。所有的球迷都比较简略,日子也简略,对球星的评判更加简略,你是乔丹的球迷,我是大妈的FANS,大不了满嘴丫子吐沫横飞地吵一通,再到球场上单挑,谁赢了,谁爱好的球星就更厉害。输了也不气馁,回家苦练一番,下次再战。
记得那个时候,我最爱好的是韦伯,跟着就是沃克啊、休斯啊,现在看起来不是很入流的球员。再后来,就特别爱好兰胖子、帕特森、威尔斯的流氓三人组合,以及老在天上飞来飞去的加拿大飞人。那样的日子惬意,谁有张NBA的球星卡,如果是自己爱好的球星的,就必定要不择手段地弄到手,之后再四处夸耀。打球累了,一群不良少年就席地而坐,躺在满是尘土的水泥地上唠着闲话,这些闲话也无外乎都是什么乔帮主比赛的时候裤衩子被佩顿拽掉了,韦伯新泡的马子老美丽啦之类无聊到蛋疼的花边。
这些话题一般都不会少一个人——拉希德·华莱士,世纪之交四大前锋里相对不是很起眼的一个,以臭性格和垃圾话驰名于世的怒吼天尊。世纪之交的那几年,四大中锋已显老态,除了正值当打之年的鲨鱼,其他三位老哥基础都开端游弋于退役和持续的边沿。联盟也是适时应景地开端炒作当年风华正茂的四位大前锋来接班,“佛尊狼王”应运而生。
佛尊狼王在当时的排序还没有绝对的先后,邓肯的稳固和拿到手的戒指让之后的几年一直压着剩下三位一头,但在当时,国王的优雅、狼王的全能、天尊的性格都让他们在人气上比有些木讷的邓肯强上一些。单就实力而已,能够保持健康的四个人在赛场上也从未分出过真正意义上的输赢。但无疑,从数据上天尊却必定是最差的那位。
天尊是95年的新人,同他一起进入联盟的正式如今在凯尔特人的战友,同是四大前锋之一的“狼王”凯文·加内特。如今在场上看两人比赛,狼王廉颇岁老却能饭,而天尊除却总决赛最后一场便当真没什么可圈可点的处所了。不是天尊老得快,毕竟狼王入联盟的时候还是高中生,本身就比天尊要小上几岁,可就是这几岁在NBA这个内线搏斗的战场上却成为了一条当真无法逾越的鸿沟。
两年前,当家嫂被健康的狼王防得连的一分都难求的时候,有谁能想到仅仅在两组365个日夜之后,家嫂便在狼王面前开端上演予取予求的戏码?而就在6年前,年轻的狼王又是怎样在老迈的国王面前狂砍得分和篮板,最后将国王就此扫出超级球星的行列?
时间就是这样可怕的东西,只有你在球场上跑两个来回就开端气喘吁吁的时候,你才干领会他的魔力。
天尊老了,连他自己都开端迟疑自己是不是最后一年,他不在是当年在开辟者呼风唤雨的球队老大了,甚至连那个在活塞四人组中盘踞明显地位的teamplayer都不是了。他在凯尔特人经历和老韦伯一样的故事,来谋求一枚总冠军戒指,但是拼到最后仍然没有到手。他比老韦伯其实更悲凉,好歹,老韦伯在活塞努力了,首发了而且有足够的上场时间为自己拼搏。
天尊没得到这些,并不是里弗斯不信任他,而是他的身材已经开端不信任他了。
但是天尊的失败是可以骄傲的,第七场他老夫聊发少年狂,给了湖人的内线当头一棒,从开场持续单打家嫂成功,到整场在在场的时间里有效地遏制家嫂,他做得足够出色,一如他在联盟里数千个夜晚一般。
95年,华莱士初入联盟,被华盛顿子弹选中。其实这是一个颇让人有些难以懂得的选择,首都人的感官似乎被韦伯穿花绕步的进攻困惑了,我的天哪,我们要是再拥有一个这样的大前锋该多好!于是在这一年的选秀他们就有了两个选择——两个无穷优质,也同样拥有克里斯一样的舞步和进攻手段的两个小伙子,华莱士和加内特。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