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08月05日讯 保监会5日颁布《保险资金应用管理暂行措施》。
《措施》共6章70条,重要内容包含:一是深化保险资金应用改革。确立了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协作制衡的保险资金应用管理模式,断定了三方的基础职责和法律关系,构建了决策、履行、监督有效分别的风控机制,明白了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各自职责,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严格落实义务主体。二是细化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根据修订后的《保险法》有关规定,容许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的投资范畴,整合并简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比例,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资产配置的弹性和空间。三是确立保险资金应用托管制度。规定保险投资性资产实行第三方托管,断定托管资产的独立地位,充分施展第三方监督作用,进步资金运作的规范度和透明度,进一步下降操作风险,防备道德风险,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四是规范应用风险管理工具。严格限制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强化保险资金应用风险管控,《措施》规定衍生产品交易,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用于投机和放大交易,具体措施由中国保监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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