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清水河居民“被贷款案”13日下午在罗湖法院开庭审理。6名莫名其妙“被贷款”的清水河居民提出请求银行道歉和赔偿10万元的诉求,而银行方代表律师则在庭上回应称,该案涉及刑事犯法,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恳求法院驳回6名原告诉求。
结婚“被”晚 老婆“被”换
“我1994年就结婚了,老婆姓巫,他们捏造的材料里我却是2003年才结婚,老婆还是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名字!照片上的女的也不知道是谁?”昨日,一名原告在法庭上的陈述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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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原告方提出了一份新证据,在贷款档案中,一名原告是用夫妻名义贷款30万的,结婚证中显示他是2003年结婚,妻子姓何,结婚证上盖的是深圳市民政局的公章。但实际上,这名原告是1994年就结婚了,妻子姓巫,其真正的结婚证上盖的是罗湖翠竹街道办的公章。也就是说,在贷款档案里,这位原告结婚“被”晚了9年,老婆“被”换了人。
庭审中,原告方还补充了一项新的诉讼恳求,请求被告银行支付司法鉴定的费用,这笔费用约4万多元。
被告称原告丧失无证据支撑
对于原告方提出的10万元赔偿,被告律师认为没有法律根据,因为原告因为银行不良信用记录而受到的丧失并没有证据可以支撑。
同时,被告律师还辩称,不良信用记录只是银行系统内部的一份记录,并没有对外公开,不会侵犯原告的人格权。而且目前他们已经向国民银行提出申请,打消了几名原告村民在银行征信系统的不良信用记录,原告的诉求已经达成。
是否涉及刑事犯法成焦点
13日,梁荣辉等6名原告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的代表都出庭参加了诉讼,且双方都委托了代理律师,在庭上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银行方面的律师首先辩称,该案从目前双方的证据看来,其中有人涉及刑事犯法,此人可能涉嫌犯有捏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捏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国民团体印章罪、捏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等多项罪名。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公安机关应当对此案进行立案侦察,相干的民事纠纷诉讼,应当等到刑事诉讼部分终结后再进行审理。因此,恳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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